本节考情与定位

5.1「工程承包模式及监理委托方式」是对比型考点,通常出 1~2 分。命题方式:给你一段项目描述(比如"业主分别与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签订合同"),让你判断是哪种模式;或问某种模式下监理的工作范围。

这一节和一建管理"工程承发包模式"高度重合。监理视角的独特之处在于:不同承包模式下,监理的委托方不同、协调对象不同、控制重点不同。


核心知识点

一、五种工程承包模式对比

模式合同结构优点缺点监理特点
平行承发包(分别发包)建设单位分别与勘察、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有利于择优选择各专业单位;有利于缩短工期(可平行施工)合同数量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造价控制难度大(总投资需多次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负担重监理协调工作量最大;需按不同合同分别控制;协调界面多
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与一家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总包再分包专业工程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有利于造价控制(总价相对明确);有利于质量控制(责任主体明确)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需施工图全部完成);建设周期较长;总包报价中管理费、风险费叠加监理主要面对总包一家;分包单位由总包选择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参与资格审查)
工程总承包(DB / EPC)建设单位将设计、采购、施工一并发包给一家总承包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造价;责任主体单一;建设单位管理简化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控制力减弱;总承包风险大;招标难度大(需明确功能要求)监理需从设计阶段介入(或全过程);对总承包的监管重点在功能实现与最终质量;设计文件审查是监理的新增重点
CM 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快速路径法)建设单位委托 CM 单位承担施工管理,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快速路径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CM 单位早期介入设计,可施工性好对 CM 单位要求高;造价总价不易早期确定;协调要求高监理与 CM 单位职责需清晰划分;监理侧重质量安全监督,CM 侧重施工组织管理
Partnering 模式(伙伴关系)各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信任、共享、共同目标为基础减少争议与索赔;降低交易成本;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需要各方高度信任与长期合作意愿;不适用于一次性、短期项目监理角色更偏向协调者与促进者;强调沟通、共同目标而非对立

二、DB 与 EPC 的细分

模式全称承包范围
DB(设计—建造)Design-Build设计 + 施工
EPC(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 + 采购 + 施工(范围最广,也称"交钥匙")
DBO(设计—建造—运营)Design-Build-Operate设计 + 建造 + 运营(含 PPP 项目常见)

🔴 关键区别:DB ≠ EPC。EPC 多了采购(设备材料采购),通常应用于工业项目(电厂、化工厂);DB 多用于房屋建筑。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监理的特殊要求

  1. 监理介入时间提前:从施工图阶段提前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2. 监理内容扩展:需审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
  3. 监理依据变化:除法律法规和标准外,总承包合同及建设单位的功能要求(业主需求)成为重要依据;
  4. 监理协调对象增加:总承包单位的设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以及各分包单位;
  5. 监理的控制重点:功能实现、最终质量、总投资与总工期,过程控制的介入深度由合同约定。

四、监理的委托方式

(一)按委托主体划分

  • 建设单位委托(最常见):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监理单位;
  • 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少见):总承包单位为其分包工程委托监理(不能替代建设单位对总承包的监理)。

(二)按委托范围划分

方式内容
全过程监理从项目决策/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最常见)仅对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
专项监理仅对某一方面(如质量、安全)或某专业工程(如设备监造)进行监理

🔴 重要判据:施工阶段监理是法定强制监理的最低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监理,至少应覆盖施工阶段。

(三)监理委托的禁止性规定

  •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 一个监理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具有利益冲突的多方委托(如同一项目中既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又受施工单位委托咨询)。

五、各模式下监理协调工作量排序

平行承发包  >  CM模式  >  施工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DB/EPC)
(协调量递减,建设单位管理负担递减,但监理对过程的控制深度也随之下降)

高频易错点

易错说法正确表述
平行承发包模式组织协调最简单合同多、协调量最大,是协调工作最复杂的模式
DB 就是 EPCDB = 设计+施工;EPC = 设计+采购+施工,EPC 多用于工业项目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监理不用管设计总承包模式下监理需从设计阶段介入并审查设计文件
CM 模式就是施工总承包CM 是快速路径法(边设计边施工),CM 单位是管理型角色
Partnering 模式适用于任何项目需要长期合作与高度信任,不适用于一次性短期项目
监理单位可以同时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委托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同时接受
强制监理只要求设计阶段强制监理至少覆盖施工阶段
总包模式下的分包单位由建设单位选定由总承包单位选择,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参与资格审查)

一句话总结

五种模式:平行承发包(合同多、协调量大、造价难控)、施工总承包(合同简单、协调量小、造价易控、周期长)、工程总承包 DB/EPC(设计施工一体化、责任单一、监理需从设计介入)、CM(快速路径、边设计边施工)、Partnering(伙伴关系、信任共享、减少争议);DB = 设计+施工,EPC =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委托:以建设单位委托 + 施工阶段监理最常见,不得转让、不得利益冲突。


注:各承包模式的定义与特点、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以当年版教材与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