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考情与定位
5.1「工程承包模式及监理委托方式」是对比型考点,通常出 1~2 分。命题方式:给你一段项目描述(比如"业主分别与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签订合同"),让你判断是哪种模式;或问某种模式下监理的工作范围。
这一节和一建管理"工程承发包模式"高度重合。监理视角的独特之处在于:不同承包模式下,监理的委托方不同、协调对象不同、控制重点不同。
核心知识点
一、五种工程承包模式对比
| 模式 | 合同结构 | 优点 | 缺点 | 监理特点 |
|---|---|---|---|---|
| 平行承发包(分别发包) | 建设单位分别与勘察、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 有利于择优选择各专业单位;有利于缩短工期(可平行施工) | 合同数量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造价控制难度大(总投资需多次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负担重 | 监理协调工作量最大;需按不同合同分别控制;协调界面多 |
| 施工总承包 | 建设单位与一家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总包再分包专业工程 |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有利于造价控制(总价相对明确);有利于质量控制(责任主体明确) |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需施工图全部完成);建设周期较长;总包报价中管理费、风险费叠加 | 监理主要面对总包一家;分包单位由总包选择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参与资格审查) |
| 工程总承包(DB / EPC) | 建设单位将设计、采购、施工一并发包给一家总承包企业 | 设计施工一体化,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造价;责任主体单一;建设单位管理简化 | 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控制力减弱;总承包风险大;招标难度大(需明确功能要求) | 监理需从设计阶段介入(或全过程);对总承包的监管重点在功能实现与最终质量;设计文件审查是监理的新增重点 |
| CM 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快速路径法) | 建设单位委托 CM 单位承担施工管理,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快速路径 | 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CM 单位早期介入设计,可施工性好 | 对 CM 单位要求高;造价总价不易早期确定;协调要求高 | 监理与 CM 单位职责需清晰划分;监理侧重质量安全监督,CM 侧重施工组织管理 |
| Partnering 模式(伙伴关系) | 各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信任、共享、共同目标为基础 | 减少争议与索赔;降低交易成本;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 | 需要各方高度信任与长期合作意愿;不适用于一次性、短期项目 | 监理角色更偏向协调者与促进者;强调沟通、共同目标而非对立 |
二、DB 与 EPC 的细分
| 模式 | 全称 | 承包范围 |
|---|---|---|
| DB(设计—建造) | Design-Build | 设计 + 施工 |
| EPC(设计—采购—施工)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 设计 + 采购 + 施工(范围最广,也称"交钥匙") |
| DBO(设计—建造—运营) | Design-Build-Operate | 设计 + 建造 + 运营(含 PPP 项目常见) |
🔴 关键区别:DB ≠ EPC。EPC 多了采购(设备材料采购),通常应用于工业项目(电厂、化工厂);DB 多用于房屋建筑。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监理的特殊要求
- 监理介入时间提前:从施工图阶段提前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 监理内容扩展:需审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
- 监理依据变化:除法律法规和标准外,总承包合同及建设单位的功能要求(业主需求)成为重要依据;
- 监理协调对象增加:总承包单位的设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以及各分包单位;
- 监理的控制重点:功能实现、最终质量、总投资与总工期,过程控制的介入深度由合同约定。
四、监理的委托方式
(一)按委托主体划分
- 建设单位委托(最常见):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监理单位;
- 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少见):总承包单位为其分包工程委托监理(不能替代建设单位对总承包的监理)。
(二)按委托范围划分
| 方式 | 内容 |
|---|---|
| 全过程监理 | 从项目决策/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
| 施工阶段监理(最常见) | 仅对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 |
| 专项监理 | 仅对某一方面(如质量、安全)或某专业工程(如设备监造)进行监理 |
🔴 重要判据:施工阶段监理是法定强制监理的最低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监理,至少应覆盖施工阶段。
(三)监理委托的禁止性规定
-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 一个监理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具有利益冲突的多方委托(如同一项目中既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又受施工单位委托咨询)。
五、各模式下监理协调工作量排序
平行承发包 > CM模式 > 施工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DB/EPC)
(协调量递减,建设单位管理负担递减,但监理对过程的控制深度也随之下降)高频易错点
| 易错说法 | 正确表述 |
|---|---|
| 平行承发包模式组织协调最简单 | 合同多、协调量最大,是协调工作最复杂的模式 |
| DB 就是 EPC | DB = 设计+施工;EPC = 设计+采购+施工,EPC 多用于工业项目 |
|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监理不用管设计 | 总承包模式下监理需从设计阶段介入并审查设计文件 |
| CM 模式就是施工总承包 | CM 是快速路径法(边设计边施工),CM 单位是管理型角色 |
| Partnering 模式适用于任何项目 | 需要长期合作与高度信任,不适用于一次性短期项目 |
| 监理单位可以同时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委托 | 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同时接受 |
| 强制监理只要求设计阶段 | 强制监理至少覆盖施工阶段 |
| 总包模式下的分包单位由建设单位选定 | 由总承包单位选择,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参与资格审查) |
一句话总结
五种模式:平行承发包(合同多、协调量大、造价难控)、施工总承包(合同简单、协调量小、造价易控、周期长)、工程总承包 DB/EPC(设计施工一体化、责任单一、监理需从设计介入)、CM(快速路径、边设计边施工)、Partnering(伙伴关系、信任共享、减少争议);DB = 设计+施工,EPC =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委托:以建设单位委托 + 施工阶段监理最常见,不得转让、不得利益冲突。
注:各承包模式的定义与特点、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以当年版教材与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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