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考情与定位
7.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年均 2—3 分,命题集中在:施工单位的三条禁止(偷工减料、擅自修改设计、使用不合格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要求与比例、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质量事故的报告义务、返修责任。
这一节是 7 章的核心,与管理科目第 5 章质量管理直接对应。
一、总责任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记忆:"总包对全部负责,总包与分包对分包工程连带。"
二、三项核心义务(禁止性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不得偷工减料;
- 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修改);
-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这三条是本节的灵魂,多选题常直接问"施工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30%(具体比例以现行规定为准);
-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相关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 见证取样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 数字:见证取样比例不低于 30%;见证人来自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四、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必考)
-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 隐蔽工程验收应有书面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签认;
- 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与 7.3 呼应)。
🔑 记忆:"自检 → 通知 → 验收 → 签字 → 隐蔽",五步缺一不可,未验收不得隐蔽。
五、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
-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具体时限以现行规定为准);
-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配合调查;
- 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单位认可后实施。
🔑 数字:质量事故 24 小时内报告(注意与安全事故"1 小时内"区分——安全 1 小时、质量 24 小时)。
六、返修与保修责任
-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保修义务的履行: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核查情况,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具体时限依合同与规定);
- 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如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施工单位可以有偿维修;
-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不按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 辨析:"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可有偿维修。
七、教育与培训
-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应当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
八、高频易错点
- ❌ 认为施工中发现图纸差错可以自行改 → 不得擅自修改,应提出意见和建议;
- ❌ 把见证取样比例记成 10% 或 50% → 不低于 30%;
- ❌ 认为见证人员由施工单位指定 → 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担任;
- ❌ 认为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就能隐蔽 → 必须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 ❌ 把质量事故报告时限记成 1 小时 → 质量 24 小时(安全才是 1 小时);
- ❌ 认为所有质量问题都由施工单位免费保修 → 使用不当、第三方、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
- ❌ 认为分包工程质量与总包无关 → 总包与分包连带。
九、一句话总结
按图按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不改设计、不用不合格材料;材料检验记录签字、见证取样≥30%;隐蔽前通知验收、未验收不隐蔽;质量事故 24 小时报;保修期内免费返修(使用不当除外)。
说明:本节涉及的检验比例、报告时限与保修规则以当年版教材与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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