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考情与定位

1.6「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年均 2 分左右,命题非常集中: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多选题高频)、一事不再罚原则怎么理解、哪些处罚可以要求听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如何折抵。

它与 10.4 行政复议、10.5 行政诉讼是前后呼应的关系,学本节时建议把"不服行政行为能怎么救济"这条线一起串起来。

一、行政许可

  • 概念: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造师注册都属于行政许可;
  • 设定权限:法律可以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必要时国务院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省级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继续实施的,应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
  • 原则:许可法定、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信赖保护(依法取得的许可受法律保护,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或撤回的,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依法给予补偿)。

🔑 记忆点:"法规能设,规章只能设临时的;许可不能随便撤,撤了要补偿。"

二、行政处罚(本节核心)

1. 法定种类(六类,多选题必背)

  1. 警告、通报批评(声誉罚);
  2.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3.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资格罚);
  4.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为罚);
  5. 行政拘留(人身自由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辨析:"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它是对违法状态的纠正,不具惩戒性);"责令停产停业"才是处罚。这是选择题最经典的陷阱。

2. 三项重要原则

  • 处罚法定: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
  • 一事不再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的,按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 精准记忆:一事不再罚限制的只是"两次以上罚款",不是"两次以上处罚"——同一违法行为可以同时被罚款 + 吊销许可证,不能被罚两次款。

3. 程序

  •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较低数额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低数额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具体数额标准以现行法为准);
  • 一般程序:立案 →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 → 听取陈述申辩 → 作出决定 → 送达;
  •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
  • 申请期限与形式:当事人应在收到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具体期限以现行法为准),可口头提出。

4. 处罚与刑罚的折抵

  •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5. 时效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临时性、非惩戒性;
  • 行政强制执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 原则: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除外);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

四、高频易错点

  1. ❌ 把"责令改正"当成行政处罚 → 是行政命令,不是行政处罚;
  2. ❌ 把一事不再罚理解成"不能处罚两次" → 只是不能罚款两次;
  3. ❌ 认为听证要当事人交费 → 不承担费用;
  4. ❌ 认为所有执法都要两人以上 → 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可一人);
  5. ❌ 认为行政拘留住建部门也能作出 → 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6. ❌ 把处罚时效一律记成二年 → 涉及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五年,连续状态从终了之日起算。

五、一句话总结

处罚六类:声誉、财产、资格、行为、人身、其他;一事不再罚只管罚款;较重处罚给听证、听证不收费;责令改正不是处罚。

说明:本节涉及的处罚种类、数额标准、期限等以当年版教材与现行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