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节考情与定位
5.5「施工成本分析与管理绩效考核」考查以方法对应为主:给出一个分析做法,判断属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还是比率法;其中因素分析法(连环置换法)可能出小型计算题,要求按正确顺序替换并计算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本节与 5.4 挣值法共同构成成本管理的"诊断"部分:5.4 发现偏差,5.5 分析原因。复习时应与 5.4 连起来理解。
二、核心知识点
1. 成本分析的四类基本方法
| 方法 | 含义 | 特点与用途 |
|---|---|---|
| 比较法 | 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本期与上期、本企业与先进企业对比 | 最常用、最直观,用于发现差异 |
| 因素分析法(连环置换法) | 依次替换各影响因素,测算每个因素对差异的影响程度 | 可定量分解各因素影响,计算题常考 |
| 差额计算法 | 因素分析法的简化形式,直接用各因素的差额计算影响 | 简便快捷,结果与因素分析法一致 |
| 比率法 | 用两个指标的比例关系分析,包括相关比率、构成比率、动态比率 | 反映相对水平与结构关系 |
2. 比较法的常见形式
- 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检查目标完成情况;
- 将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观察成本发展趋势;
- 将本企业实际指标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找出差距与改进方向。
3. 因素分析法的计算步骤
因素分析法的核心是依次替换,每次只替换一个因素,并测定该因素对差异的影响。
基本步骤(以某材料费 = 工程量 × 单位消耗量 × 单价 为例):
- 确定分析对象(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异);
- 确定该指标由哪几个因素组成,并确定替换顺序(一般为数量指标在前、质量指标在后,实物量在前、价值量在后);
- 以计划值为基础,依次用实际值替换各因素,每次替换后计算结果的变动即为该因素的影响;
- 各因素影响值之和应等于总差异。
关键考点:替换顺序一旦改变,各因素的影响值会不同,但各因素影响值之和恒等于总差异。考试通常要求按教材规定的顺序(先工程量、再消耗量、后单价)计算。
4. 差额计算法
差额计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简化:直接用各因素的实际值与计划值之差,乘以其他因素,得到该因素的影响值。其计算结果与因素分析法一致,但书写更简洁。
例如单价变动对材料费的影响,可用(实际单价 − 计划单价)× 实际工程量 × 实际消耗量 直接计算。
5. 比率法的三种形式
| 形式 | 含义 | 示例 |
|---|---|---|
| 相关比率 | 两个性质不同但又相关的指标对比 | 产值成本率 |
| 构成比率 | 部分与整体的比重关系 | 各成本要素占总成本的比重 |
| 动态比率 | 不同时期同一指标的对比 | 本期成本与上期成本之比(定基或环比) |
6. 成本考核
成本考核是在成本分析基础上,对成本责任主体的业绩进行评价与奖惩。
考核依据:成本计划、成本核算资料、成本分析报告、合同与企业制度。
考核指标通常包括:
- 成本降低额: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差;
- 成本降低率:成本降低额与预算成本之比;
- 责任成本完成情况、可控成本执行情况等。
考核方式:按月度或阶段进行过程考核,项目竣工后进行竣工成本考核(最终考核),并与项目班子及责任人的奖惩挂钩。
三、高频易错点
| 常见错误认知 | 正确结论 | 记忆抓手 |
|---|---|---|
| 因素分析法可任意替换顺序 | 必须按规定的顺序依次替换 | 顺序不能乱 |
| 替换顺序改变后总差异也变 | 各因素影响值会变,但总和恒等于总差异 | 和不变、分配变 |
| 差额计算法结果与因素分析法不同 | 两者结果一致,差额法只是简化写法 | 结果一致 |
| 比率法只用于同类指标对比 | 包括相关比率、构成比率、动态比率三类 | 三类比率 |
| 成本考核只在项目竣工时进行 | 既有过程考核也有竣工考核 | 过程加竣工 |
| 比较法只能与计划值比 | 可与目标、上期、先进水平比 | 三种对比 |
四、真题语境与解题思路
语境一:题干给出"将本项目实际成本与本企业同类项目历史最好水平对比",问属于哪种分析方法。
思路:与同类先进水平对比属比较法。
语境二:题干给出"依次替换工程量、单位消耗量、单价以测算各自影响",问属于哪种方法。
思路:依次替换测算影响属因素分析法(连环置换法)。
语境三:题干给出因素分析中各因素影响值分别为正八万、负五万、正三万,问总差异。
思路:各因素影响值之和等于总差异,即 6 万元。
语境四:题干给出"用本期成本与上期成本之比观察变化趋势",问属于哪种比率。
思路:不同时期同一指标对比属动态比率。
五、一句话总结
比较法找差异、因素分析法拆影响、差额法是其简化、比率法看结构趋势;因素分析要按序替换,顺序变则分配变但总差异不变;考核指标看降低额与降低率,过程考核加竣工考核。
本节为教材知识点梳理,用于考前速记,不能替代教材;具体表述、比例、公式与条款以当年版教材及现行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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