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有明确的免试(免考部分科目)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少考 1—2 个科目。免试不是“降低门槛”,而是对既有资质与职称的认可,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出并提交证明材料,考试结束后无法补办免试。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试条件

① 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0 年(免试 2 科);②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免试 1 科);③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报考其他专业类别(增报专业,免试公共科目)。

二、可免试科目

免 2 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免 1 科:《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增报专业:全部公共科目

三、成绩滚动周期

免 2 科者须在连续 2 年内通过剩余 2 科;免 1 科者须在连续 3 年内通过剩余 3 科;增报专业者须当年通过实务科目。

四、申请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报名系统内选择“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
  2. 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取得的本专业资格证书);
  3. 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安、监理免试需提供);
  4. 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
  5.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佐证工作年限。

五、必须注意的三点

注安免试政策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 号)。请注意:持有一级建造师等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并不能免试注安科目,免试依据只与“高级工程师职称 + 年限”“安全工程专业认证”“增报专业”三项有关。

免试资格通常实行考后复核:即使当年成绩合格,若复核时无法提供免试依据材料,成绩作废、证书不予发放。

六、常见问题

Q:免试科目还需要在报名系统里选吗?
A:需要。报名时必须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如“免二科”),系统才会按免试科目生成应考科目,事后无法修改。

Q:免试后还需要考哪些科目?
A:免 2 科者须在连续 2 年内通过剩余 2 科;免 1 科者须在连续 3 年内通过剩余 3 科;增报专业者须当年通过实务科目。。

说明:本文免试条件依据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及各省考务通知整理;各省执行口径可能略有差异,最终以报考地当年报考文件为准。